本网讯(通讯员 洪璐 肖启蒙 记者 吴文珍)离婚后的抚养权归属、财产债务分割,往往牵扯诸多细碎矛盾,容易引发连环诉讼、加深隔阂。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李郢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关联家事案件,一次性化解一对离异夫妻之间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张某与王某原本是一家四口,夫妻二人养育两个女儿。2025年3月,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两个女儿由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但未分割婚内共有财产。二人后续又因银行贷款分担、抚养费拖欠等问题产生分歧。离婚后,张某认为王某对孩子日常照料存在疏漏,年满八周岁的长女也主动提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为保障孩子成长权益、厘清财产债务问题,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女儿抚养关系,并分割夫妻婚内共有财产。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紧扣家事纠纷调解特质,兼顾法律尺度与人文温度,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分层分步梳理矛盾症结。在抚养权争议上,承办法官结合法律条文,耐心向双方讲解抚养责任与义务,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细致沟通确定探视时段、寒暑假陪护方案,在稳定孩子生活学习状态的同时,保障父母双方正常的亲子沟通与探视权利。
财产分割、债务分担以及拖欠抚养费等问题相互牵扯,矛盾错综复杂。承办法官梳理案情、核对各项款项,逐一理清双方的权责。鉴于这些纠纷关联度高,如果分开处理、多次诉讼,只会让双方矛盾持续激化,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为此,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对账、居中调解,引导双方通过款项相互抵扣的方式一并解决所有经济纠纷,一次性化解遗留矛盾。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情理相融的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婚生长女由母亲张某抚养、次女由父亲王某抚养,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婚内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相互抵扣,双方无其他争议。法院当日依法出具两份民事调解书,两起关联案件同步办结、一次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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