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9时,五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为切实强化司法审判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法治意识与廉洁自律意识,本次庭审邀请城关镇、农商行、农发行等单位工作人员100余人到场旁听,以现场庭审实景开展警示教育,明晰法律边界。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开发商请托,为其在安置区投标、资金周转、工程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双方约定好处费共计43.8万余元。截至案发,王某某已收受开发商以代缴购房款的方式兑现的22万元,尚有21.8万余元因工程款未结清暂未兑现。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全部环节。旁听人员全程凝神静听,真切感受到法律程序的严肃性与职务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
五河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教育功能,持续精选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完善以案促改长效机制,助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持续释放司法震慑作用,为县域党风廉政教育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通讯员 郭益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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