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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调解化两案
来源:王小丽 阅读量:10000 2026-08-05 15:37:38

“真没想到两个案件可以一次性解决!”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运用“一揽子”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两起纠纷,17万元当庭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徐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二人因小麦种植、收购业务往来,形成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民间借贷关系,陈某因小麦种植资金周转需要,向徐某借款25万元,双方对借款本金、利息约定均无异议;二是小麦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约定由陈某向徐某供应小麦。合作期间,双方就小麦收购价格产生分歧,陈某中止供货,徐某亦未结清小麦货款,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此后,徐某分别就民间借贷清偿、买卖合同违约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两案分属不同审判团队承办,案件内在关联紧密。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陈某主张徐某拖欠货款;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陈某认可借款事实,但明确表示,若买卖合同争议未能妥善处置,其无力偿还借款。

若两案分开审理、分别裁判,民间借贷案件虽事实清楚,但陈某经营困难,生效裁判极易陷入执行困境;而买卖合同纠纷双方争议较大。

为避免程序空转,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承办法官主动对接买卖合同案件承办法官,共同确定联合调解思路,推动两案“一揽子”统筹处置。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两名法官共同组织调解,引导当事人算清“三本账”。一是法律账,向双方释明各项诉求对应的法律依据、潜在诉讼风险以及鉴定费等衍生诉讼成本;二是经济账,逐项核算借款本息、未付货款、违约损失,协商款项相互折抵后的最终给付金额;三是长远账,立足双方多年情谊与合作基础,阐明一次性化解纠纷的现实益处。

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一次性支付17万元,双方两起纠纷一次性了结,款项当庭履行完毕。(通讯员 王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