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完成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覆盖市、县、乡镇各级文件共计1111件,同步印发《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依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今年4月至7月,亳州市启动全域文件清理行动,实行市县联动、分级处置,严格落实清单梳理、意见研判、评估认定、汇总上报、归档收录五步工作流程。清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公平竞争、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对标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滞后、冲突文件。
经梳理审核,全市1111件文件分类清理完毕:135件予以废止,124件宣布失效,24件启动修改,828件保留继续适用。其中市政府本级14件文件废止、22件文件失效。
按照工作要求,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将依规公开本级文件清理清单。针对财政补贴、产业扶持等涉企惠民政策,各单位将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与答疑,清晰说明文件调整缘由,保障企业、群众办事不受影响。
此次清理及时清除不合时宜制度规定,破除制度壁垒。下一步,亳州市将健全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持续规范行政制度体系,以法治化制度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尹远 记者 常振龙)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