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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相融促和解,蒙城法院为工亡家属追回赔偿
来源:管健康 记者 常振龙 阅读量:10000 2026-07-22 16:59:30

7月16日,蒙城县法院民二庭成功化解一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切实维护了工亡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

原告系工亡职工家属,被告为某物流公司的三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告亲属务工身亡后,经法院审理,判令物流公司支付工亡补助、抚恤金等共计190余万元。因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告另行提起诉讼,主张三被告公私财产混同、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法院审理查明,三名被告无法证明个人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并结合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李某某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等事实,依法判决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并宣判后,承办法官秉承实质解纷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用情理法相融合的方法,一方面向各方厘清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规则、财产混同的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以工亡职工家属生活困境为切入点,劝导被告换位思考、承担责任。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及时履行案款,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管健康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