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跨境“求财”,终落法网
来源:安徽日报 党媒云 阅读量:10000 2026-07-21 09:41:17

面对陌生的高额投资邀约,你是否心生期许?接到上级的紧急转账指令,你是否仓促轻信?遭遇陌生网友的示弱求助,你是否放下戒备?......这些都极有可能是诈骗分子精心布设的陷阱。

日前,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跨境诈骗案件,对2名赴境外参与电诈活动的被告人依法定罪判刑,也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

被告人闫某、汪某分别于2019年1月19日、2019年8月8日从深圳机场出境至柬埔寨,加入柬埔寨诈骗公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期间随诈骗公司整体搬迁至菲律宾继续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告人闫某累计参与时间约九个月,后于2020年1月22日从菲律宾返回中国。被告人汪某累计参与时间约一年三个月,后于2021年1月6日从菲律宾返回中国。

另查明,被告人闫某获利10万元,家人代其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被告人汪某获利13.7371万元;家人代其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

根据被告人闫某、汪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决:一、被告人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二千元。二、对被告人闫某向本院退缴的违法所得1万元、被告人汪某向本院退缴的违法所得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闫某、汪某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法官郑重提醒:切勿轻信境外“高薪、零门槛、轻松获利”的招聘噱头,此类信息暗藏诈骗、偷渡等违法风险。

一旦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不论分工主次、作案时长,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请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就业观,认清跨境电信诈骗的违法本质,通过正规渠道求职择业,坚决抵制“旅游签证务工”“垫资出境淘金”等各类虚假诱惑。若发现亲友疑似被骗出境参与涉诈违法活动,或接到疑似诈骗电话、短信等,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止损、防范风险。(通讯员  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