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真后悔当初没听您劝,现在我想通了……您还能再帮我调解一次吗?”
7月的一天,芜湖市三山经开区人民法院响水涧法庭来了一位“老熟人”——陈青(化名)。他找到刘法官,语气里带着懊悔和恳切。而就在几天前,刘法官刚刚收到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陈青是败诉方。案件本已尘埃落定,法官也没有义务再“多管闲事”,但面对陈青的求助,刘法官没有犹豫:“好的,我帮你试试。”
这声干脆的答应背后,是一个关于耐心、信任与修复的故事。
陈青和王华(化名)本是无话不谈的老友。2023年至2024年间,王华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陈青借款近8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的利息远高于法律保护上限,因为信任,两人谁也没细算。可当王华仔细一捋账目时,吓了一大跳,自己竟已支付了远超法定标准的巨额利息。越想越气的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陈青返还超额利息50余万元。
案件到了刘法官手里,她发现双方转账记录密密麻麻,往来数百笔,账目乱如一团麻。她没有急于断案,而是先花大量时间组织双方反复对账,逐笔核实、逐项厘清,最终认定王华超额支付的利息高达46万余元。
有了这个数字,刘法官第一时间联系陈青,耐心向他释明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的保护限度,建议调解解决。可陈青一句话顶了回来:“自愿给的利息,凭什么要退?”王华则觉得自己在困难时被“趁火打劫”,怨气难消。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此后,刘法官又多次分别约见、打电话沟通,但双方积怨太深,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陈青返还超额利息46万余元。陈青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收到二审判决书的第二天,陈青坐不住了,他反复想了很久,终于承认当初确实“做过了”,也理解了法官的良苦用心;于是,他再次走进响水涧法庭,犹豫着开口:“刘法官,您还能再帮我调解一次吗?”按照程序,案件已二审终审,一审法官完全无需再介入。更何况,陈青在诉讼中对刘法官还曾颇有微词。但刘玲玲没有任何推辞,干脆利落地接下了这个“分外活”。
“群众有所求,司法有回应。只要还有一线化解矛盾的可能,我就愿意再试试。”
这次调解,比之前更难。胜诉方王华凭什么接受低于判决金额的和解?败诉方陈青又如何心甘情愿掏钱?刘法官决定换个路子。少讲法条,多讲人心。她先找到王华,肯定他依法维权的正当性,但也坦诚帮他分析:申请强制执行固然可行,但耗时长、精力牵扯大,更重要的是,这段十几年的友情,值不值得因一笔利息彻底葬送?“没有陈青当年的借款,你可能也过不了那个坎。”王华沉默了很久,终于松口:“我愿意让步,前提是尽快了结。”
她又转头劝陈青,再次讲清超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的依据,也明确告知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财产冻结、信用受损等后果。“这是你最后修复关系、体面解决的机会,错过了,钱要出,朋友也没了。”陈青低下头,不再争辩。
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室里,两人从互不相让,到慢慢放下防备,把各自的难处、委屈、歉意都摊开来说。说到动情处,王华叹了口气:“其实他当年帮我是真的,我不能全忘了。”陈青也红了脸:“我的确不应该收那么多。”
看到双方真正打开了心结,刘法官趁势引导,结合陈青的支付能力,兼顾王华“一次性了结”的诉求,居中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新的调解协议:陈青一次性返还王华13万元,王华同意解除对陈青的财产保全措施。签字的那一刻,两人相视片刻,不约而同伸出手,紧紧握在一起。十多年的老交情,在经历了对簿公堂、上诉、判决后,终于在这个小小的调解室里重新连上了。
案结事了,人和心顺。刘法官说:“判决能定纷,不一定能止争。能让两个老友真正和解,比一份判决书更有意义。”这份终审之后的“额外努力”,也让我们看到司法不仅有尺度,更可以有温度。(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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