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涉案金额仅310元的童装买卖纠纷案。这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案子”,先后经过行政查处、司法诉讼双重程序。消费者陈某买到安全指标不达标的童装后,先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获得支持,继而拿起法律武器提起诉讼。该案直击儿童服饰行业绳带安全乱象,为规范童装市场经营秩序、守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2025年1月,陈某花费310元,在宁国市某鞋服店购买了三件童装。购买后,陈某发现该批童装的绳带设计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疑似违反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遂向宁国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经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调查核实,案涉童装确实不符合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遂依法对涉案商品予以扣押,并对该鞋服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环节虽已闭环,但陈某认为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充分救济,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上述国家标准规定: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婴幼儿及7岁以下(身高≤130cm)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7岁以上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的绳带不能有自由端,其他绳带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75mm,突出的绳圈周长最多150mm。案涉三件童装明显违反了上述标准,属于典型的不合格产品。
为高效化解民事争议、兼顾法理与情理,承办法官充分释法明理、组织双方调解,明确告知商家销售不合格儿童产品的违法后果与民事责任,同时向消费者释明应合法合理维权。经充分沟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商家宁国市某鞋服店向陈某退还货款310元,并支付赔偿款500元。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儿童服饰绳带看似是细微设计,却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未成年人活泼好动、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童装头颈部、腰背部的违规绳带,极易在穿戴、活动过程中发生缠绕、卡顿、拖拽,进而引发绊倒、勒伤、窒息等重大安全事故,是威胁儿童人身安全的隐形风险点。本案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是依托行政职权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刚性维护国家产品安全强制标准;人民法院支持消费者合法民事赔偿诉求,是以司法力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安全成长。(安徽法治报记者 梅觉明 通讯员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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