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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情况说明定分止争
来源:施玛 巫寒雨 阅读量:10000 2026-07-14 15:15:36

房屋交付半年后,墙面裂了、水管漏了。业主扣下4000元尾款,近日,装修公司反手告上法庭。

2024年6月,芜湖市民王先生签下10万余元的全包装修合同。搬进新家没多久,北次卧墙面出现蛛网状裂纹,洗菜盆下水管滴滴答渗水,卧室门缝宽窄不一,进户门套上的保护膜甚至还裹在打胶里没撕掉。

“攒了一辈子的钱,换来这么个结果?”王先生在电话里对着法官发了火。另一边,装修公司负责人也喊冤:“开裂是他自己改门洞造成的,漏水我们上门修过一次,入住大半年了才来说不满意,早干嘛去了?”

双方都在气头上,谁的话都不能全信。承办法官做了一个决定,去现场,拿尺子量,拿眼睛看。

勘验现场。法官组织了一场“工地上的庭审”,王先生指着裂缝一处一处说,装修公司当场解释每处问题的成因;墙面裂纹、下水渗漏、门缝过大、套膜未撕……五个争议点被逐一记录,形成一份双方都认可的《情况说明》。问题摆在了桌面上,但法律上的定性才是关键,是“质量缺陷”还是“施工瑕疵”?

法官在判决中给出了清晰的回答:这些问题是局部性的、可修复的,不影响房屋正常居住使用,因此属于瑕疵,而非根本性质量问题。业主要求因此拒付全部尾款,法律依据不足;但装修公司确有过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一笔维修费,算得明明白白。为了不让双方为了几千元再打一场“维修费官司”,法官依据《情况说明》中记录的瑕疵程度,结合当地人工材料行情,酌定从尾款中扣减1530元作为维修成本,判决王先生支付剩余2470元。判决书送达后,双方都打来电话表示要上诉。法官没有一句“不服就上诉”打发人,而是把每个数字的由来、每项认定的依据,在电话里掰开揉碎讲了一遍。

“瑕疵是墙皮裂了,质量问题是墙要塌了。法律上,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扣掉1530元,不是让装修公司白干,也不是让业主自认倒霉,而是让你们各自承担该承担的那一份。”

一通通电话打下来,王先生沉默了,装修公司也松了口。判决生效后,王先生主动付清尾款和诉讼费。双方均未上诉。

案结事了之后,法官说了两句大实话:业主不满意要第一时间说,每个阶段都验收、拍照、留记录。别等住进去了才“算总账”,更别把尾款当成唯一的筹码——有理不在声高,证据比情绪管用;装修是手艺活,更是良心活。发现问题主动上门维修,不仅是为客户,也是为自己留一份履约凭据。合同签了不算完,活干得漂亮,争议自然少。(施玛 巫寒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