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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猪肉太累了,赚不到钱!” 肉铺老板转行卖笑气获刑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魏亚婷 阅读量:10000 2026-07-13 17:23:22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魏亚婷)“卖猪肉太累了,赚不到钱!我们自己也吸笑气,就想到卖笑气赚钱。”面对检察官,刘某甲说出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经过。正是这个念头,让他和两个合伙人最终站上了被告人席。7月10日,记者从庐江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甲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宣判后,刘某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主动撤回上诉。目前原判决已生效。

刘某甲、刘某乙、王某某三人原本在庐江经营猪肉铺。2025年初,觉得卖猪肉辛苦又赚不到钱,加之三人均有吸食笑气的恶习,便合计干起了贩卖笑气的勾当。三人分工明确:王某某负责对接上线购进,刘某甲负责寻找下家出售,刘某乙则专门租车运输配送。

2025年2月至9月,三人通过微信线上联络客户,以每罐20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售卖“笑气”300余罐,累计销售金额7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虽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但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未经许可经营即构成违法。长期吸食笑气会导致神经损伤,严重的会致残或因缺氧窒息死亡,那些所谓的“快乐”,其实是缺氧带来的短暂幻觉。

2025年5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庐江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取证。2026年3月,庐江县检察院对三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笑气”不好笑,别让一时欢愉,酿成一生悲剧。面对诱惑,务必自觉抵制,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如发现有人吸食、贩卖“笑气”,应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