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直接关系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少群众维权成本,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聚焦涉劳务纠纷高效处置,在一起运输劳务欠款案件中通过庭前释法、当庭调解、当场付清款项,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
某个体商户经营建材销售业务,自2025年5月起雇佣原告陈某提供货物运输劳务。2026年2月双方电话对账,确认欠付劳务费总额35300元,商户次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10000元,剩余25300元未结清。2026年3月,该商户出具书面欠条对剩余欠款予以确认,此后经务工人员多次催讨,款项始终未予支付。务工人员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全面核对在案证据,查实本案欠款事实清晰,双方对欠款金额无争议,具备调解基础。法官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向经营者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相关规定,告知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是法定责任,若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面临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同时结合商户经营现状开展劝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友好协商。
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为避免后续产生履约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引导义务人现场履行付款义务。庭审当日,被告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拖欠劳务费25300元,并承担了全部诉讼费用。原告当庭确认款项全部收讫,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次劳务往来再无任何争议,纠纷彻底办结。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涉劳务纠纷快审快结、督促当庭即时履行,兼顾法理与情理开展调解工作,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合法财产权益。(通讯员 张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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