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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年土地积怨一朝解
来源:通讯员 陈月 赵朦朦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6-07-09 17:31:48

本网讯(通讯员 陈月 赵朦朦 记者 吴文珍)“为这事奔波了二十多年,压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7月7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彻底消除当事人陈年积怨。

2003年,当事人张某与某村委会达成口头土地流转协议,受让该村部分土地用于建设养殖场,并全额支付土地转让费17500元,随即启动场地施工。2004年,该养殖场建设项目被认定存在违法情形,相关设施被依法责令拆除。

项目叫停后,张某与村委会协商一致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约定,双方商定由张某归还土地,相关农户全额退还土地转让费。彼时村民组组长刘某某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待村集体账目核算完成后,牵头督促农户完成退款,若款项未能足额退还,由其个人先行垫付。

2026年4月,某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张某共计支付土地流转费17500元,其中9200元已发放至相关农户手中,剩余款项用于村集体公共建设。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余年,当年农户分户收款、退款的原始明细资料已无法核查,导致退款事宜长期搁置、迟迟未能落实。

多年来,某村委会多次牵头协调此事,但各方分歧始终难以调和。张某持续向镇村两级反映诉求,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无奈之下将刘某某及某村委会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历时久、症结杂、矛盾深,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坚持情理法融合的化解思路。法官认真梳理过往处置记录,细致核对案件细节,多方走访沟通,精准找准双方争议痛点。为彻底解开当事人多年心结,法官主动联动镇政府、村委会开展联合调解,灵活运用“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方式,一边耐心释法明理、厘清权责,一边立足乡村乡情疏导情绪、化解隔阂,引导双方放下积怨、互谅互让、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刘某某支付张某2500元,某村委会支付张某9000元,双方均承诺15日内足额付清款项。至此,这起积压二十余年的土地纠纷积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