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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交运局: 依法查处涉“百吨王”违法运输企业
来源:戴有苗 阅读量:10000 2026-07-09 10:31:19

为从严筑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防线,持续保持对“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切实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六安市裕安区交通局对辖区内一家涉“百吨王”违法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近期,六安市裕安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河南信阳市交通局抄告的货运车辆违法线索,涉及辖区内某道路运输企业名下货运车辆存在“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行为已被明确列为道路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收到线索后,该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交通执法人员成立专项核查组,对涉事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现场执法检查。经现场核查与台账核验,执法人员确认,涉事“百吨王”超限超载车辆确为该企业名下货运车辆。同时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对所有在岗驾驶员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部分涉事车辆驾驶员未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未留存完整的全员培训记录、签到表及考核资料,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疏漏。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违法违规事实予以承认,坦言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未能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鉴于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裕安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标准,督促企业全面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戴有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