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非法金融活动蔓延态势,斩断各类违法犯罪资金链条,筑牢辖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防线,近年来,怀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聚焦洗钱类犯罪突出问题,坚持精准打击、深挖彻查,交出一份扎实的司法答卷。
聚焦审判主责,保持高压态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怀远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审查资金流向、交易流水、资金转移方式等关键证据,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持上游犯罪与洗钱关联犯罪同步审查,深挖涉案资金链条,准确区分上下游犯罪,规范定罪量刑,保持对洗钱类犯罪从严惩处态势。2025年以来,怀远法院共受理洗钱犯罪案件3件3人,审结3件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以有力司法震慑严厉打击资金洗白违法行径。
聚焦典型案例,破除认知误区
近年来,走私、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屡禁不止,而洗钱行为正是获取犯罪利益的关键环节。不少群众对洗钱犯罪存在认知局限,片面认为洗钱只是转账跑分,殊不知低价收购走私货物、代为处置公职人员赃款,都可能构成洗钱罪。
在两起涉走私洗钱案件中,两名被告人明确知晓对方货物系走私入境,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批量收购走私货品,帮助犯罪分子把走私赃物变现为合法经营收入,彻底掩盖走私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依据司法解释,以不合理低价收购走私物品,能够直接推定主观上具有 “明知”,该收购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依法构成洗钱罪。很多个体商户贪图低价货源,故意掩盖货物来源的合法性,为了利益沦为走私分子的 “洗白工具”,最终不仅货物被依法查封,自身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在另一起职务犯罪关联洗钱案件中,该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后,为规避资金核查,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掩饰隐瞒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不管是公职人员本人处置赃款的 “自洗钱”,还是亲友帮忙转移资金的 “他洗钱”,都独立构成洗钱犯罪,会与上游职务犯罪一并追责。当前司法办案坚持 “一案双查”,每一起职务案件都会倒查资金流向,此类协助漂白赃款的行为已经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聚焦常态治理,持续净化金融环境
非法金融活动与洗钱犯罪紧密交织,地下非法交易、私下收购不明来源货物、出借出租银行卡、代为代收转移不明资金等行为,是滋生洗钱犯罪的重要土壤,严重扰乱辖区金融秩序,侵害群众财产安全。
下一步,怀远法院将持续巩固防范非法金融工作成效,精准聚焦走私、职务犯罪两大上游犯罪,常态化开展洗钱线索排查,深挖赃款处置链条。同时,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开展反洗钱警示宣传教育,拓宽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辨识度,以扎实治理成效交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优异答卷。(怀远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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