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进阜城某住宅小区,以巡回调解的方式现场成功调处一起因房屋空置拖欠车辆管理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当场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
业主路某在该小区购房时同步购置了地下车位,后因个人原因长期未入住,车位也随之空置。自2021年起,路某以“从未享受过停车服务”为由,拒绝缴纳车辆管理费。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诉至颍泉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认为若简单判决,既不利于缓和双方关系,也难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决定开展巡回调解,将调解室设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内。

调解现场,路某坦言:“我不是恶意欠费,就是觉得人没住、车没停,物业公司成本没增加,收费不太合理。”物业公司则出示了服务合同条款,并解释车位管理费主要用于地下车库公共区域保洁、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保等固定支出,这些服务并不因单一车位空置而减少。面对僵局,法官从法律和情理两个层面耐心疏导。一方面,向刘某释明《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指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和整体性,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负有义务,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系保障车库整体运行的必要开支。另一方面,法官也建议物业公司充分考虑业主实际情况,主动为业主提供个性化关怀服务,以有温度的行动赢得认可、理解。
在法官循序渐进的调解与耐心细致的疏导下,最终,路某一次性付清拖欠的车辆管理费,并预付了一年的车辆管理费,该起僵持数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调解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物业服务法律知识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小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物业费缴纳标准、公共收益归属、业主委员会职责、房屋漏水责任划分等热点问题,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细致讲解,并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
颍泉法院介绍,将持续深耕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聚焦物业费缴纳、公共区域管理、物业服务履职等争议类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更便捷、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实质性化解物业纠纷,助力构建和谐有序、安定宜居的小区治理新格局。(陈忠涛 答雨晴 记者 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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