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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企业欠款千万陷两难 院长挂帅“放水养鱼”促双赢
来源:​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龚梦闫 刘灿 阅读量:10000 2026-07-07 17:17:46

“感谢法院高效执行,帮我们追回了欠款,切实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近日,随着最后一笔830余万元案款汇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账户,一起立案标的达1546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顺利执结。案款到账后,申请执行人专程向杜集区法院送来锦旗。

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某建设工程公司,被执行人为某光伏公司、某实业公司,两被执行人需对案件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法院核查,两家涉案企业为关联企业,该案主要偿债主体为某光伏公司。作为本地招商引资企业,该光伏公司虽持续正常生产经营,却迟迟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何破除执行困局,在依法刚性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杜绝机械执行影响企业存续发展,成为该案办理的核心难点。

为高效破解涉企执行难题,杜集区法院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利萍牵头成立专项办案专班,执行局局长王慧、案件承办人刘灿全程跟进推进。办案团队坚持依法执行、精准施策,全面开展财产查控工作,细致核查被执行人账户资金、经营流水、不动产及各类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相关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精准摸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与债务履行能力。

案件办理期间,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反映被执行人持有股权转让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权益。执行团队第一时间调取相关档案材料,逐条核查线索真实性,精准锁定被执行人隐形财产权益,为综合研判企业履约能力、制定针对性执行方案提供了关键依据。同时,专班人员全面梳理案件卷宗,依法固定被执行人拖延履行、拒不配合执行等相关证据。

在坚守司法刚性、严保胜诉权益的同时,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涉案招商引资企业仍具备稳定经营基础、仍有偿债能力的实际情况,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在法律框架内为企业纾困解难、筹措资金预留合理空间。

案件会商阶段,被执行人负责人主动向法院说明企业实际经营困境,坦言资金筹措压力较大,申请延长履约期限。针对企业诉求,王利萍明确释明法律底线:企业持续经营即具备债务清偿基础,经营困难不能成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借口,若持续拖延、拒不履约,法院将依法核查其违法情节,依规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相关犯罪线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强有力的法律释明和司法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分期履行债务的方案。法院综合考量企业经营现状、履约意愿及还款方案,依法准予其分期履行并全程跟进督办。随后,被执行人第一时间向法院支付770余万元案款,该案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剩余款项我们正在筹措,但部分违约金确实还有困难。企业还要运转,能不能再帮我们和申请执行人沟通一下?”首笔案款到账后,被执行人负责人再次联系办案团队,希望法院协调申请执行人酌情减免部分违约金。对此,办案团队坚持审慎处置原则,既不简单驳回诉求,也不突破法律底线无原则迁就。考虑到企业始终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若因违约金争议僵持不下,不仅导致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无法全部兑现,也会严重影响涉案企业信用修复和长远发展,造成双向损失。

为彻底化解纠纷,在线上沟通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王利萍带队赴上海,与申请执行人负责人开展面对面协商座谈。协商现场,法院依托详实的案款到账凭证、案件执行台账、企业履约方案等材料,逐项梳理已到位案款、剩余债务核算明细,深入剖析双方僵持对峙产生的时间成本、执行风险及后续争议隐患,引导双方立足实际、依法理性权衡利弊。

经法院耐心沟通、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充分考量自身债权保障情况及纠纷实质化解需求,为快速回笼资金、终结纠纷,自愿减免被执行人70万元违约金。双方最终确认,被执行人剩余需履行的债务包含利息及部分违约金共计830余万元。随后,被执行人足额缴纳全部剩余案款,该案顺利执结。(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龚梦闫 刘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