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人员密集、业态繁杂,是消防安全重点管控场所。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既是法律硬性义务,更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要求。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作业案,依法判决被告人付某国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被告人付某军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经查明,2025年3月20日,固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某农贸市场(以下简称某公司)开展举报投诉核查,查实该市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同年3月28日,大队向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国、市场实际管理人付某军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二人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改。2025年5月7日,大队复查确认,相关隐患均未在限改期限内整改到位。
经消防部门委托安徽省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某农贸市场建筑消防安全进行评估:上述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得分为28.5分(满分100分),结论为差,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及发生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经多轮、多方督促,被告人付某国、被告人付某军完成全部隐患整改,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2025年7月1日,固镇县人民政府书面出具意见同意对某农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摘牌销案。
另查,被告人付某国、付某军分别于2025年5月19日、21日接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国、付某军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未按规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付某军有前科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付某国、付某军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案涉企业已完成整改,两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根据被告人付某国、付某军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商场、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性场所,人流量大、可燃物集中,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部分经营者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消极拒不整改消防隐患,不仅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实际管理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常态化排查消防隐患,按期落实整改要求。切勿心存侥幸、漠视监管,拒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固镇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惩戒与普法指引作用,严惩消防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力量守护辖区平安稳定。(通讯员 李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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