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是故意不付钱的,实在是最近收入不稳定,拿不出钱了……” 面对承办法官,被告万某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宠物领养服务合同纠纷,在厘清法律权责的同时,兼顾当事人实际困难,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11月,万某某与湾沚区某猫舍签订《领养协议书》,约定万某某免费领养一只英国长毛猫,但需连续12个月每月向猫舍充值549元购买宠物用品,全部履行后方可取得猫咪所有权;如违约,需按未履行月份折算支付违约金。协议履行初期,万某某按约完成4个月充值,后因收入锐减无力继续,自2025年4月起停止履约。截至起诉时,万某某已有8个月未履行,猫舍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告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万某某支付违约金4392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额不大、矛盾尚未完全激化,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经过多轮释法明理与情理疏导,猫舍表示理解万某某的难处,万某某也认识到自身违约的不当之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万某某于2026年6月一次性支付猫舍4392元。
法官提醒:“免费领养”看似诱人,背后往往绑定长期消费约定。领养宠物不应是一时心动,更是一份长久的责任。面对此类协议,务必仔细阅读条款,结合自身经济状况理性决定,切莫让爱心变成沉重负担。(奚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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