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二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该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并对6月5日正式施行的《安庆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权威解读。
公报显示,2025年,安庆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持续向好,生态基底优势持续凸显。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市区全年365天全程监测,空气优良天数达315天,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50天,六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高位稳定,全市地表水环境整体评价为优,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92.7%,长江干流安庆段等重点流域水质持续稳定优良,全市1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100%。在生态综合评价方面,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位居全省第三,生态禀赋优势显著。
此次新施行的《安庆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共计30条,是安庆市针对移动源污染治理出台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有效补齐了船舶排气污染法治化监管短板,正式构建起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移动源污染防治体系。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条例》建立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明确要求相关机械完成编码登记、悬挂环保号牌,实现溯源可查、全程可控。同时划定管控红线,明确主城区严禁冒黑烟、尾气检测超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三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作业。在处罚监管层面,《条例》细化处罚标准,对在禁用区域违规作业的机械,每台最高可处罚5000元;对未按规定完成登记挂牌且拒不整改的,按每台200元至1000元标准予以处罚,以刚性执法筑牢污染防控防线。
固废治理领域同样成效显著。2025年,全市持续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力度,累计查处涉固废环境违法案件6起,罚没金额94.9万元,严厉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有力推动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下一步,安庆市将持续巩固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果,严格落地执行移动源污染防治新规,常态化推进大气、水、固体废物多维度综合治理,持续擦亮安庆生态名片,稳步提升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陶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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