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振文,1998年9月入伍,2000年9月入党,在部队服役期间历任学员、排长、干事、连长、股长、科长等职务,在党内先后担任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副书记和党委委员等,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机关干部。2022年1月,转业分配到蚌埠市司法局,从工作人员干起,先后在社区矫正支队、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和法治调研督察科任职,现任法治调研督察科四级主任科员、局机关第四党支部副书记。转业到地方工作以来,他一直严以律己、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得到大家一致认可。
踏实肯干,工作落实有力。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日常事情认真做,注重从点滴做起、从小处着手,力求今日之事今日毕,形成良好习惯,保持较好态势;做到专项工作努力做,针对具体负责的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并及时结合实际情况,梳理总结撰写信息;做到大项活动全力做,对大项工作,主动靠前、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如政风行风热线进行社区、线上直播、老干部支部党日活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等大项工作完成较好。同时,注重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结合业务撰写信息,在蚌埠日报、蚌埠信息和省司法厅内网上稿40余篇。
严守纪律,自我要求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能认真完成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日常工作,做到一丝不苟。注重遵规守纪,时刻用党纪国法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恪守职业道德。注重洁身自好,与同事处,以诚相待、不谋私利;与路人往,以礼相待、不占便宜;远离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性,不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不与非法分子来往。注重模范先行,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做到身体力行,模范带头落实好。(蚌埠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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