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相关线索精准排查,成功查处2起买卖驾驶证记分违法行为。
经查,2月5日,卖分人李某(化名)在刘桥派出所违章处理大厅为粤SE****号小型轿车处理一条6分的违章,并收取买分人给予的240元费用。经调查询问,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无异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濉溪县公安局对卖分人李某处以罚款72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2月4日,卖分人王某(化名)在刘桥派出所违章处理大厅为粤B2****号小型轿车处理一条6分的违章,并收取买分人给予的400元费用。根据转账凭证、违法处理记录及驾驶证信息等完整证据链,确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濉溪县公安局对卖分人王某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员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将本人闲置记分非法变现,代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牟取非法利益,一经查实,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李惠秋 记者 赵正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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