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坐牢也拿不出十几万!”面对15.7万余元的索赔金额,年逾六旬的被告方某情绪激动。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妥善办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终依法判决赔偿3.3万余元,双方均服判息诉,被告筹借资金全额履行义务,拆掉了两家人因困顿垒起的“心墙”。
2025年4月,方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致李某多处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经交警调解未果,同年10月,李某自行委托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诉至旌德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慧琳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两个村落摸排实情,发现原被告双方均身处困境:被告方某家境拮据,无稳定收入,一家六口挤住老旧房屋;原告李某是村里的低保户,因伤无法务工,家中九旬老父卧病在床,妻子患癌术后需化疗,早已被医药费掏空家底。
“案情清楚,但不能一判了之,否则极易陷入判而难执、心结更深的循环,让两家人在矛盾中互相消耗。”针对方某对鉴定结论的质疑,吴慧琳依法告知其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方某思虑后提出申请,双方共同选定三家鉴定机构,其中两家为备选机构。考虑到1700元的鉴定费及专家会诊费,对靠打零工度日的方某而言负担较重,法官组织双方协商优化鉴定方案,最终将费用降至1400元,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2026年年关将至,得知李某家急需用钱救治家人,吴慧琳打破常规居中协调,引导方某换位思考,最终方某东拼西凑先行给付3000元救急,有效缓和了双方对立情绪。
年后,重新鉴定结果出炉,李某伤情不构成伤残等级。李某与从外地赶回的女儿一时难以接受,情绪波动较大。吴慧琳组织三方当面沟通,逐环节回溯鉴定全流程,从机构选定、费用协商到程序自愿性逐一摊开说明,全程留痕可查,彻底打消了李某一家的疑虑。几日后,李某女儿主动致电法院,明确认可鉴定结果,请求法院尽快依法判决。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方某赔偿李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3040元。判决生效后,方某主动向亲友筹借资金,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拿到赔偿款时,李某紧绷许久的神情终于舒展,向法官轻声道谢。
这起案件标的额不大、卷宗不厚,却印证了基层司法的朴素理念:办案既要算清“法律账”,也要回应好群众的“信任账”“生存账”。当法官多跑几趟村路、把疑点讲透、把门槛降到群众可承受的范围,在刚性司法中留出民生温度,那堵由怀疑与不甘筑起的“心墙”,便能被一砖一瓦地拆除,让公平正义成为群众可触可感的真实体验。(安徽法治报记者 梅觉明 通讯员 吴慧琳 汪悦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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