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笑”里藏毒,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抬头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6-06-23 16:29:46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6月2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147件,其中涉“笑气”88件,以“笑气”为代表的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愈发突出。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被广泛使用在工业、医疗和食品添加剂中,因它有轻微麻醉作用,会导致面部肌肉失控,造成诡异痴呆笑容,故被称为“笑气”。大量吸食后会产生致幻、神志错乱等症状,严重情况下会造成躯体瘫痪,甚至会危及生命。

据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是指尚未被纳入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等法定管制目录,但具有成瘾性、易被滥用,能够使人形成瘾癖,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物质。

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王道勇介绍,与国家列管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比,此类物质具有管制力度相对宽松、法律定性模糊等特点,社会大众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容易在“不上瘾”“不违法”的误导下尝试,滥用风险持续加大。此外,还有部分不法分子滋生侥幸心理,将此类物质作为毒品“平价替代品”进行贩卖牟利,产生现实社会危害。对此,安徽检察机关依法精准适用法律,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笑气”等物质的行为,虽不按毒品犯罪处理,但构成非法经营、危险作业等其他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