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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务工受伤如何维权?
来源:黄琛琛 阅读量:10000 2026-06-23 15:38:32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超龄劳动者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案,妥善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矛盾,同步以案释法,为银发群体维权指明路径。

1965年出生的胡某于2025年7月入职一家餐饮店,在后厨务工,日常接受门店管理、按月领取劳动报酬。入职时胡某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养老保险存在断缴情况,未能领取养老金。工作期间胡某意外摔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胡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餐饮店存在劳动关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结合法律法规与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在赔偿数额、责任划分上分歧巨大。法院审理查明,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胡某涉诉时已超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法定主体资格,依法驳回其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

宣判现场,法官开展普法宣讲,明确维权关键:认定劳动关系并非超龄务工者主张工伤类赔偿的唯一前提。即便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岗受伤且自身无重大过错,仍可要求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标准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企业不能以劳动者超龄为由推卸安全保障与赔付义务,同时告知胡某可变更诉讼方向,提起民事侵权索赔。

胡某对判决结果存有异议并提起上诉。二审阶段,承办法官结合将于2026年7月1日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立法精神,厘清权责、柔性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餐饮店按期足额支付赔偿款,纠纷一次性化解。

如今大量超龄劳动者从事保洁、安保、建筑、家政等一线基础工作,为社会运转发挥重要作用,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障。此前受相关制度限制,超龄务工者普遍面临无法参保工伤保险、受伤索赔受阻的困境,人社部、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新规,下月起正式实施,将从制度上打通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通道,压实企业参保责任,杜绝企业逃避用工赔偿义务。(黄琛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