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灵活运用司法拍卖、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成功化解矛盾,为困境中的企业赢得了喘息之机。
2023年,原告安徽某汽车内饰公司与被告常熟某机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公司向被告公司采购15台设备,总价145万元。设备交付后,因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原告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事发后,双方经自行协商,抵扣缺陷产品款项14.6万元,并就缺陷设备进行返厂维修,但最终未能排除故障、实现生产目的,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购销合同,由被告公司返还设备款130万元,并自行拆除、搬离涉案设备,由原告公司予以配合协助。因被告公司一直未能履行义务,原告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全面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法查封并拍卖了其名下车辆。然而,该笔款项大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申请执行人实际受偿有限。执行干警并未因此止步,继续深挖财产线索,迅速启动对涉案设备的处置程序,但设备经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没有简单结案,而是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结合案件实际给出专业建议,提议按流拍价以物抵债。几番协商后,申请执行人最终以流拍价接收涉案设备抵偿债务,并就剩余款项支付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巧用司法拍卖、以物抵债等执行方式,既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经营的影响,以暖心司法服务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朱佳佳 记者 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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