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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童心护生态 非遗传承守文脉
来源:王茜 阅读量:10000 2026-06-10 10:26:49

6月2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屯溪现代实验学校与屯溪老街,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让法治的阳光照亮非遗传承之路。

法润童心 播撒绿色希望

在屯溪现代实验学校的校园里,屯溪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毅红化身“法治辅导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生态环保法治课。课堂上,范毅红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同时,针对小学生校园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面临青春期来临等成长过程中的困惑,为同学们带来了心灵和法律上的双重滋养和守护。活动最后,法院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环保普法宣传文具等,并带领同学们一起宣读誓言,鼓励大家“争做环保小卫士”,带动家人和朋友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探访非遗 守护文化根脉

文化存续以自然为基,生态健康因文化而荣。在屯溪老街,法院干警走访了非遗传承人,先后走进省级非遗徽派版画代表性传承人黄勇的工作室、国家级非遗徽笔制作技艺传承人杨文的杨文笔庄,以及展现徽州非遗漆器髹饰技艺的灵犀漆器。干警们与非遗传承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非遗技艺的历史渊源、制作工艺以及在传承发展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技艺传承等法律问题。针对传承人提出的困惑,法官结合法律法规,就非遗作品的版权保护、品牌商标注册、侵权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叮嘱传承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指尖绝活”和匠心传承。让非遗文化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实现非遗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和谐共生。

“司法+”发力 筑牢生态屏障

此次“六五”环境日主题普法活动,是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环境治理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屯溪区法院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护河净滩”“护鸟巡山”“植树护林”以及“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与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同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今年4月,屯溪区法院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被告人明知盔犀鸟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仍通过网络平台售卖其头骨制品牟利,被当庭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司法之力守护辖区的绿水青山与生物多样性。

以法之名,护此青绿。屯溪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以即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行动纲领,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深化“司法+生态”“司法+非遗”的保护模式,为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