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部署开展“曝光”行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了4月份以来的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信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4月23日,毛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淮北市相山区站前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淮北市相山区惠苑路与站前路交叉路口时,与魏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毛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当事人毛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魏某无责任。
经过大数据分析梳理,4月,以下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较多,请车辆驾驶人、车主提升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达到高风险级别的企业是:淮北市长运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淮北博昊物流有限公司、淮北市悦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囿诚运输有限公司。
辖区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已上门对上述企业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增强驾驶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接下来,淮北交警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五大曝光”行动,充分发挥违法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继续强化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葛晶晶 记者 赵正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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