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争执不下的20万元工程款,最终以12万元达成和解。近日,青阳县人民法院陵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两家企业之间的矛盾,也为当地营商环境增添了一份司法温情。
据悉,2023年某工贸公司与某材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工贸公司为材料公司的厂房钢结构改造项目提供钢材代购及升高改水作业。工贸公司依约完成供货及施工后,材料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多次催讨无果,工贸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中,材料公司辩称,工贸公司提交的结算清单为单方制作,未经双方共同确认,不予认可。工贸公司则认为,该结算单已于2023年通过微信发送给材料公司,对方虽未明确回复确认,但也未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认。由于项目完工时间较长,工贸公司部分证据留存不全,案件关键事实难以直接认定。
为避免司法鉴定程序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同时维系双方合作关系,承办法官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途径,先后三次组织当事人实地对账,逐项核算工程明细,梳理争议焦点。一方面向双方释明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告知诉讼及鉴定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与成本负担;另一方面疏导对立情绪,引导企业立足长远发展,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利益平衡点。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材料公司一次性支付工贸公司工程款12万元。原本20万元的工程款,在司法温情调解下缩减了8万元,双方握手言和。(通讯员 俞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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