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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终获交通事故赔偿款
来源:王彬 阅读量:10000 2026-04-30 17:02:31

“谢谢法官,终于让我拿到了这笔赔偿款!”近日,东至县昭潭镇七旬老人刘某在法院的帮助下,如愿拿到了交通事故纠纷案的执行款。这起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而陷入“终本”状态的案件,在东至县人民法院昭潭法庭与执行局的协同努力下,通过“徽动执行·院长在一线”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成功为老人追回赔偿款,让胜诉判决不再是一纸空文。

据介绍,刘某与王某因交通事故对簿公堂。东至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王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王某拒不履行且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最终陷入“终本”状态。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昭潭法庭配合执行局开展终本清仓工作的专项核查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近期将有一笔征地款到账。

“这笔钱尚未发放,一旦到账,就成为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线索,并立即反馈给执行局。执行法官随即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应付王某的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

款项到账后,考虑到申请人刘某年事已高,且双方当事人均住在昭潭镇,为方便群众、实质化解纠纷,法院决定启动恢复执行程序,由昭潭法庭承办。

案件受理后,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劝导,向被执行人王某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王某态度转变,双方达成执行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东至法院推行“审执协同”工作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构建审判与执行无缝衔接的快速反应机制——审判中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及时对接执行部门采取控制措施;执行中遇到新情况,也协同审判部门共同研判,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落空。

东至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院以“院长在一线”为抓手,全员上阵,联动发力,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其中,昭潭法庭紧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深化与执行局的协同联动,以“法庭+执行”模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最快最优的方式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