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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法院驻区综治中心构建协同治理新模式
来源:叶宜莹 阅读量:10000 2026-04-29 12:21:59

法槌落下,正义加速。当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利剑,遇上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平台,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刑事速裁庭给出了生动实践。

现场直击:速裁“加速度”

4月27日下午3时,屯溪区法院驻综治中心刑事速裁庭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明知盔犀鸟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仍通过网络平台售卖其头骨制品牟利,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庭审中,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从开庭到宣判,全程紧凑、流畅,这是刑事速裁庭的一次普通庭审,也是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一次有力发声。

职能融合:驻进“治理圈”

这起案件的高效审理,体现了屯溪区法院的两层深度融合:一是审判职能与综治平台的融合,让司法力量嵌入基层治理;二是环境资源保护职责与刑事审判职能的融合,让生态守护融入审判流程。

作为这两层融合的关键载体,刑事速裁庭将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审判职能,与环境资源保护职责深度整合,构建起集案件受理、审理、执行于一体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通过优化诉讼流程、压缩审理周期,当庭宣判率保持100%。

多方联动:拧成“一股绳”

屯溪区法院以综治中心为平台,创新构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协同联动的“捕诉判执”机制:公安部门快速侦查固定证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法院高效审理,司法行政部门跟进法治宣传,形成“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基层治理”的完整闭环。

专业审判力量的下沉,产生了“一子落、全盘活”的效应。将法庭“搬”进综治中心,不仅实现了环境资源、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结,更将司法功能深度嵌入基层治理网络,形成了预防和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

以案普法:守住“生态线”

盔犀鸟,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头部骨质坚硬、色泽鲜艳,成为非法捕猎和交易的对象,野外种群已濒临灭绝。这起案件的从严从快审理,向社会明确传递一个清晰的法治信号——“野生动物不可猎、不可售、不可食”。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通过网络平台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庭审现场就是普法课堂,通过“看得见的正义”,有效提升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良好社会风尚。(叶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