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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抢救后付费 黄山公安打通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快车道”
来源: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张鑫 陈捷 阅读量:10000 2026-04-15 17:29:35

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张鑫 陈捷)“要不是交警同志主动帮我们申请救助基金,我父亲可能就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4月13日,在黄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内,市民张先生握着前来回访的民警吴茗的手,眼含热泪连声道谢。

几天前,张先生的父亲遭遇交通事故,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肇事车辆保险保障不足,面对数万元手术押金,张先生一家陷入困境、心急如焚。了解情况后,吴茗第一时间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程序,仅用半天就完成了申请、审核全部流程,为伤者赢得宝贵救治时间。

交通事故救援争分夺秒,医疗费用问题时常成为阻碍救治的“拦路虎”。为破解这一难题,近日,黄山市公安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工作通知,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机制,推动“先抢救、后付费”举措落地见效,确保伤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不让“救命钱”卡在流程、耽误治疗。

此次优化聚焦便民提速,实现流程最简化、服务再升级。黄山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置大队服务大厅设立专门受理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垫付申请“就近办、一次办”。

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初步核查符合垫付条件的,将及时出具垫付通知书;基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立即向医疗机构发出“同意垫付通知书”。医疗机构在核定额度内先行开展抢救治疗,伤者及家属不用担心费用问题。救治结束后,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费用,将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至医院账户。

新政进一步畅通基金申请渠道、压缩垫付办理时限,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真正成为危急时刻的“及时雨”和“救命钱”。目前,相关部门正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