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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茶未采,旧账先清,一杯清茶化干戈
来源:蒯稷 阅读量:10000 2026-04-14 11:28:20

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十字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春茶赊销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郑某与被告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昔日伙伴握手言和,既保住了生意,也留住了情谊。

郑某在郎溪县经营一家茶厂,与从事茶叶收购生意的李某是合作多年的老搭档。2024年春茶季,基于深厚的信任,郑某再次将一批价值35000元的新鲜茶叶赊销给李某,并爽快地答应:“老李,你先拿去卖,钱不急,等你回款了再给我就行。”

李某收货后,却提出了异议:该批茶叶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出现部分色泽发红、香气减弱的问题,品质不如往年稳定,影响了销售价格。因此。李某迟迟未支付货款。

转眼间,时间来到2026年3月初。又到了一年中最忙碌也最关键的采茶季,郑某急需资金支付采茶工人的工资和购买农资产品,资金链十分紧张。他多次向李某催要欠款,但均无果。眼看新一季的春茶就要采摘,万般无奈之下,为了不耽误生产,郑某只得将昔日的合作伙伴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将两人约到了法庭调解室。

“来,都请坐,你们二位都是行家,尝尝今年的新茶。”法官一边熟练地冲泡,一边招呼道。清冽的茶香很快弥漫开来,稍稍冲淡了两人之间的尴尬气氛。

法官将第一杯茶递给郑某:“郑老板,听说你今年雇了二十多个采茶工,压力不小吧?”

郑某接过茶杯,眉头紧锁,叹了口气:“是啊,法官。工人工资、肥料、机器维护,哪样不要钱?前年那笔钱要是能回来,我这心里就踏实多了。我和老李合作这么多年,从来没想过会走到这一步……”

法官又将一杯茶推到李某面前:“老李,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李某搓了搓手,有些局促,低头看着茶杯里舒展的嫩芽,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我也不是想赖账,但那批茶确实出了点问题,卖不上价,亏了不少,要我按原价付钱,感觉真有点冤。”

“我理解你的难处。”法官点点头,语气温和,“但老郑当时也是看在多年交情上,才让你先把货拿走的。现在他遇到难处了,咱们是不是也该拉一把?你们合作这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都不容易。为了一单生意伤了和气,值当吗?”

见两人依然沉默,法官顿了顿,继续说道:“咱们做生意,有顺境也有逆境。眼下正是春茶黄金季,你们俩要是能握手言和,今年还能一起赚钱,岂不是两全其美?”

这番话,像温润的茶水,慢慢浸透了两人的心。郑某抬起头,看了看对面的老伙计,眼神里的怨气消散了许多。他放下茶杯,诚恳地说:“老李,那批茶叶我也有责任。这样吧,你给我两万七,这事就算翻篇了。今年的新茶,我还指望你帮我销呢。”

李某闻言,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他端起自己的茶杯,站起身来:“行!你够意思,我也不墨迹。我下午就把钱转给你。这杯茶,我敬你!”

在氤氲的茶香和法官情理交融的劝说下,两人的心结彻底解开。最终,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临走时,两人还相约下午一起去郑某的茶园看看今年的茶叶长势。

法官以茶为媒,寓情于理,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更修复了两人之间宝贵的合作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法治的温度融入了乡村振兴的茶香之中,也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落地生根写下了鲜活注脚。(蒯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