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忧,公正执法”,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赵伟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面当事人程某、章某送来的锦旗。鲜红的锦旗与金色的汉字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对人民法官的高度认可,更是其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
锦旗背后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025年7月18日,汪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时未确保安全,与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程某和搭载程某电动车的章某受伤,后交警大队认定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程某、章某无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程某、章某一纸诉状将汪某告上法庭,要求汪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8000元。
案件受理后,汪某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碰撞,赔偿责任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共同承担,并据此申请追加某人力资源公司、某邮递公司为共同被告。案件办理过程中,赵伟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全面审查证据,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多次协商,各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某人力资源公司向程某、章某赔偿2万元,并于2026年4月1日前支付完毕。
案件顺利调解结案,但赵伟法官依然放心不下。在履行期限届满后,赵伟法官主动联系程某、章某,询问他们是否收到赔偿款,在得知人力资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调解协议后,立即联系该公司,督促其及时支付赔偿款并详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通过赵伟法官的不断督促和释法明理,程某、章某的纸上权益终于兑现成“真金白银”。
一份赤诚肯定,一份千钧责任。绩溪法院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做优做实多元解纷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守护民生福祉。绩溪法院将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以更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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