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方灿 记者 吴文珍)如今,网络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多样化的选择,但“缺斤少两”“货不对板”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水杯刻度虚标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4年9月,张某因体检用药需要,急需一款750ml容量的水杯,便通过外卖平台在某便利店下单购买了水杯,支付了35元价款。收到商品后,张某发现水杯实际容量与刻度严重不符。在对比家中其他量具后,确认该款标称750ml水杯的容量实际只有约650ml,“缩水”近100ml。因涉及用药安全,他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因此,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商品的清晰信息,并提供与产品介绍相符的商品。该案中,商家标注的水杯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在明显差距,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庭审中,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便利店负责人认识到自身过错,坦言商品参数的微小偏差,本质是诚信经营的缺失,最终当庭向张某支付500元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商品描述与实际不符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诚信秩序。”法官提醒道,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选购商品时仔细核对参数,不盲目追求低价,若遇到商品“缩水”“货不对板”等问题,及时与卖家、厂家沟通,并妥善保存发票、购买记录等凭证,为维权留存依据;商家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对商品关键参数严格审核,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杜绝虚标、误导行为;电商平台需健全商家入驻审核和日常监管机制,对违规商家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安全、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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