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艾静)深夜街头,一次酒后驾车的侥幸行为,让一名家庭顶梁柱付出了法律代价……日前,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某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当庭作出判决,姚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
姚某系一家电商公司合伙人,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其妻子常年在外务工,家中有两名尚在托班的幼儿需要接送照料,母亲患有精神疾病,需要悉心照护,父亲年迈、仍需为生计操劳。
2025年10月28日晚,姚某与友人饮酒聚会,一时尽兴竟忘记答应要去接孩子,直到孩子学校打来电话,他才猛然惊醒,匆忙联系代驾。然而,代驾迟迟未到,心存侥幸的姚某认为“就这一小段路应该没事”,便自行驾车前往接孩子。车辆行驶途中,姚某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案件随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讯问过程中,姚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悔恨,自愿认罪认罚。其表示,一旦被羁押,家中老人和孩子将无人照料,整个家庭会失去依靠。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法律既有温度也有威严,家庭困难不能成为逃避刑罚的理由。综合姚某家庭实际情况、认罪悔罪态度,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2月24日,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某提起公诉。3月12日,该案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安全底线,也是法律底线。身为家庭顶梁柱,更要严守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守住平安归途,切实对自己、家人及他人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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