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亦是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在奔赴美好征程的路上,从职场上的人格尊严守护,到工作中的社会保障兜底,再到特殊时期的生命健康护航,女性的成长与前行,始终需要坚实的法治后盾。
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聚焦妇女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权益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精准发力、协同共治,用一次次实地核查、一份份检察建议、一项项长效机制,为广大女性撑起法治“保护伞”,让检察蓝成为护航“她”成长的温暖底色。
反性骚扰守护让足浴女工心安
“现在店里不仅贴出了反性骚扰制度,还有专门的投诉信箱,上班心里踏实多了。”谈及职场环境的变化,池州市贵池区一家足浴店的女职工笑着说。
贵池区作为池州主城区,娱乐服务业业态丰富,足浴经营主体众多,是女职工高度集中的领域,也成为职场性骚扰的高发区。2025年2月,贵池区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梳理案件时,发现两起足浴场所女职工遭遇性骚扰的线索,背后暴露出行业内性骚扰防治制度缺失、管理缺位的共性问题。
为摸清实情,检察官主动对接区妇联,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询问80余名一线女职工,发放400余份专项调查问卷。调查数据令人揪心:78.6%的女职工反映所在单位未制定禁止性骚扰规章制度,77.4%的女职工称单位无专门举报投诉渠道,30.6%的女职工从未接受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相关教育培训,甚至对性骚扰概念模糊,还有5%的女职工反映曾遇到过类似性骚扰的行为。随机走访的4家足浴店普遍存在上述问题,女职工合法权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针对上述问题,贵池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收到建议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涉案场所限期整改,组织辖区内娱乐服务单位自查自改。针对女职工集中的行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会同属地镇街组织商超、制衣厂等女职工集中的用工单位开展自查,后续实地核查80余家经营单位,现场整改7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2家。此外,推动全区100余家用人单位建立并公示预防性骚扰制度,明确行为情形与惩罚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并设置专门投诉信箱。
为巩固整改成效,贵池区检察院还协同妇联等单位出台《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开展专项普法宣传2000余人次,在妇联和检察机关双渠道设立举报投诉专线,真正打通妇女维权“最后一公里”,为职场女性筑起一道坚实的人格权益保护屏障。
【办案检察官说】
职场是女性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舞台,保障女职工人格权益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责。我们以个案为切入点,推动类案监督和系统治理,构建“检察监督+妇联联动+行政监管+行业自治”的协同保护体系,就是要让每一位职场女性都能在平等、尊重、安全的环境中工作,让法治成为她们最坚实的后盾。
社保权益落地让幼教女工无忧
“单位给交了社保,虽然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了,但以后养老、看病都有保障了,感谢检察院的关心。”亳州市谯城区一家民办幼儿园的女职工拿到社保参保凭证时,难掩心中的喜悦。本是合法权益,对这些幼教女工来说,过去却一度难以得到保障。
谯城区有具备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134家,女职工1044名,是女性职工高度集中的行业。2025年4月,亳州市检察院交办线索,反映辖区部分民办幼儿园未为女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保费用,侵害女职工社会保障权益。谯城区检察院经初步调查后,于5月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办案检察官迅速行动,向区教育局调取具备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及在职员工名单,从区人社局调取社保缴纳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询问证人,精准查明部分幼儿园未依法履责、区人社局监管缺位的事实。8月15日,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相关幼儿园为女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成立集中整治专班,对辖区民办幼儿园社保缴纳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发现55家幼儿园未办理社保登记,涉及女职工200多名。为推动问题整改,还开展“社保政策进校园”活动,面对面为幼儿园负责人和女职工宣讲政策,消除认知误区。经过多轮督促整改,截至2025年11月,涉案55家幼儿园完成社保登记,200多名女职工成功参保缴费。
谯城区检察院通过调取资料、现场走访开展跟进监督,确认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后依法终结案件,以检察监督推动民办幼教行业社保缴纳规范化,让幼教女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真正落地。
【办案检察官说】
社会保险是女性职工抵御生活风险的重要保障,民办幼儿教育行业的女职工们默默耕耘,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她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切实维护。我们通过“检察+教育+社保”的协同履职模式,推动行业系统治理,不仅解决了个案问题,更规范了整个行业的用工行为,让每一位幼教女工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食品标注规范让孕哺妇女放心
“现在点奶茶,一眼就能看到桃胶产品的不适宜人群提示,怀孕后喝东西也更放心了。”望江县这位准妈妈眼中的细微变化,源于望江县检察院对“三新”食品(即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销售环节的公益诉讼监督,为孕哺期妇女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
桃胶是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认定的新食品原料,明确要求标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及每日≤30克的食用限量。2025年11月,望江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线索:辖区部分奶茶店在外卖平台上架的桃胶产品,未标注上述风险信息,让孕哺期妇女陷入食品安全风险。
该院迅速启动调查,通过大数据技术梳理外卖平台桃胶饮品经营者,结合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查明辖区5家奶茶店上架的29款含桃胶产品,均未按规定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违反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精准论证风险,检察官还向望江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咨询专业意见,专家明确指出,桃胶性温偏寒,具有活血化瘀功效,会增加孕哺期妇女肠道负担,甚至引发流产、早产风险,不建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食用。
2025年12月11日,望江县检察院依法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网络食品监管职责,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加强普法宣传。收到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涉案5家奶茶店开展现场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要求对平台内含新食品原料的产品开展全覆盖核查。
截至2026年1月,涉案5家奶茶店全部完成桃胶产品信息补充标注,平台内食品标签合规率达100%。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对32家餐饮经营者开展“三新”食品管理政策宣讲,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望江县检察院通过线上评估、线下核查,确认整改到位后依法终结案件,以检察监督实现了从“事后补救”到“事前预防”的治理升级。
【办案检察官说】
孕哺期妇女是特殊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食品安全关乎两代人的健康。“三新”食品因认知度不高,容易成为监管盲区,我们以公益诉讼为抓手,通过“线上排查+线下核实+专家论证”的方式,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就是要把风险提示摆在明处,让孕哺期妇女吃得安心、用得放心,用检察担当守护特殊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本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陈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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