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8时34分,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城交警中队副队长杨明驾驶警车,沿荆涂路由南向北巡逻至圣泉路路口时,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路边草丛内发现一疑似爆炸物的可疑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接报后,杨明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设置警戒区域、疏散周边群众,并和报警人在草丛中将一黄色金属灌装物找出,上面写满英文。杨明同志立即报告县局110指挥中心,请求相关警种部门出警。几分钟后,新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经专业民警勘查,初步检测,确认该可疑物品并非爆炸装置,而是罐装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
现场核查完毕后,执勤民警依法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按照执法协作流程,已将该起涉危险化学品线索及查获物品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示:“笑气”具有成瘾性与危害性,滥用可致人窒息、瘫痪甚至死亡,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笑气均属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胡春杰 陈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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