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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山法院:节前跨省调解 让当事人安心过年
来源:刘婷 巫寒雨 阅读量:10000 2026-02-26 11:25:46

“这笔钱,真是让我能安心过个年了!”电话里,当事人汪某声音哽咽。一场跨越数月、跨省僵持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在芜湖三山经开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赶在春节前夕圆满化解,两万余元理赔款顺利达成协议,为当事人送上冬日里的司法温暖。

2023年9月,汪某在广东某保险公司投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024年8月,他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经专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可当他依据鉴定结果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

保险公司辩称,一是保险合同约定需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重新鉴定,二是事故涉及醉酒驾驶,公司不应承担赔付责任。汪某十分委屈,投保时,相关免责条款与评定标准并未得到明确提示和解释,如今出事却被拒赔,本是保障却成了烦心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分歧巨大、各执一词,庭审中争执不下,保险公司态度坚决,明确表示不予赔付。

承办法官了解到汪某因车祸受伤、家庭经济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十分揪心,身体已受创伤,若理赔款迟迟不到位,这个年必将过得艰难。

“一定要在年前把纠纷化解,让群众过个安稳年。”法官下定决心。考虑到双方跨省异地、沟通不便,法官将电话变成“调解热线”,主动担当桥梁纽带,多次与两地当事人耐心沟通。一方面细致释法明理,明确保险公司对格式条款负有提示说明义务;另一方面积极劝导,从案件实际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年前化解矛盾的现实意义等角度反复分析利弊。

面对保险公司初期的强硬态度,法官始终不放弃、不松懈,持续疏导对立情绪、缩小分歧差距。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轮真诚沟通、理性协商,双方最终放下对立、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同意赔付汪某两万余元保险金,汪某对此表示接受。调解协议达成后,悬在汪某心头数月的石头终于落地。他第一时间致电法官,连声道谢,称这笔理赔款就是最踏实的“定心丸”。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从悬而未决到定分止争,这起跨省保险纠纷的快速化解,是芜湖三山经开区法院司法为民、温情司法的生动实践。法官以耐心换真心、以调解促和谐,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让司法温度穿透寒冬,温暖民心。(刘婷 巫寒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