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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力化解欠薪纠纷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罗海霞 阅读量:10000 2026-02-26 11:16:17

“感谢检察官们的用心办案,这笔工资终于拿到手了。”对于农民工杨某来说,这笔4万元的工资款足额到账,终于让他过了个安心年。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农民工讨薪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离不开池州市检察院、青阳县检察院和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

时间回溯至2024年3月,T公司承建的部分房建及市政工程进入扫尾阶段,杨某带领班组承接了墙体粉刷、地砖铺设等零星分散事务和部分零工,双方约定日(点)工与包工结合的结算方式。当年3-4月,T公司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正常发放杨某及其班组人员工资,但5-6月报酬结算时,T公司与杨某因“是否存在重复结算”产生分歧。

此后,T公司与班组其他成员完成对账并发放工资,未参与结算的杨某未能拿到个人报酬,随后走上维权路,先后以“索要工程款”为由起诉、上诉,诉求金额从7.4万余元增至13万余元,而T公司始终抗辩已支付27万元工程款,不存在欠款。因杨某诉讼请求定性不准、事实陈述不清,一二审法院均认定证据不足,判决其败诉,杨某的再审申请也未获支持。

“明明干了活,却拿不到工资,实在没办法才找检察院求助。”2025年10月,杨某抱着最后希望,向池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将诉求金额调整为6万余元。

“案件看似是‘证据不足’,实则是定性偏差和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池州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迅速阅卷核查,很快梳理出核心症结:一是法院将“劳务合同关系”误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是T公司支付的27万余元系工程款,未与杨某个人报酬区分;三是杨某因法律认知不足导致诉求表述不当。

2025年1月8日,池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审议认为,该案符合法律监督条件,且双方均有和解意愿,决定启动“监督+调解”双轨机制——先联动多方推进实质性化解,若调解不成再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既要维护劳动者权益,也要兼顾企业合法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

1月9日,池州市检察院启动上下联动机制,将案件详情、争议焦点同步至青阳县检察院。青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对接县法院、案涉工程主管单位,召开四方协调会,逐一厘清用工关系、工资核算标准等关键问题。

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一方面向T公司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强调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为杨某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其理性主张权益。经过面对面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T公司一次性支付杨某工资4万元,杨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随后,在检察机关、法院的共同见证下,T公司将4万元转账到法院账户,这起讨薪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近年来,池州市检察机关聚焦农民工群体权益保障,通过精准监督纠正司法偏差,联动法院、人社等部门搭建矛盾化解平台,让劳动者安“薪”,2025年累计帮助劳动者讨薪147万元。

“农民工讨薪难,往往难在证据不足、法律认知欠缺等问题。”池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普法进工地活动,深入开展“检察蓝”助力治理欠薪行动,优化“上下联动、跨部门协同”的纠纷化解机制,让司法公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守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罗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