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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破执行僵局
来源:通讯员 严翠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6-02-26 11:14:58


本网讯(通讯员 严翠 记者 吴文珍)劳动仲裁胜诉后却因企业停业陷入执行困境,劳动报酬迟迟无法兑现。近日,寿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 “以物抵债” 执行方式,成功解决了这起执行难题。

2024年10月,邹某入职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任副经理,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2025年3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邹某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获赔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及拖欠工资共计 16962 元。仲裁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官唐坤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暂无足额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唐坤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了解到企业虽资金紧张,但此前主营酒水销售,尚有部分库存白酒。

摸清情况后,唐坤提出“以物抵债”方案,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严肃申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向邹某分析当前执行形势,解释“以物抵债”在特定情况下的可行性,并承诺会协调对抵债物品进行合理估价,确保其价值与债权基本相当。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支付8000元现金,剩余款项以6箱白酒抵偿。在法官现场监督下,款项与物品顺利完成交接,案件圆满执结。

以“酒香”化“薪愁”,彰显了执行法官的司法智慧与为民情怀。寿县法院通过灵活运用“以物抵债”方式,既最大限度兑现了劳动者的胜诉权益,又为陷入困境的企业纾困解难,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