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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怒骂”到“悔过” ——一次司法“刚”与“柔”的较量
来源:倪婕 阅读量:10000 2026-02-17 15:58:27

2月13日,泾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公然言语辱骂干警、扰乱司法工作秩序的被执行人赵某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此举不仅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向社会传递了“司法尊严不容挑衅、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鲜明导向。

赵某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逾期未偿还50000元贷款。执行阶段,因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使用,赵某致电执行干警,“你们凭什么冻结我的财付通账户?今天必须给我个说法!”面对赵某怒气冲冲地质问,干警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但赵某情绪愈发激动,并对干警进行言语辱骂。面对赵某的过激言行,干警始终保持冷静克制,劝导其理性表达诉求,主动配合执行。然而赵某对干警的劝说置若罔闻,气焰十分嚣张。

鉴于赵某的恶劣态度,干警一行随即赶赴赵某家中开展现场执行,希望以“软办法”换取其主动履行。了解干警来意后,赵某不仅没有收敛,反而继续对干警辱骂,言辞粗鄙,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面对其公然挑衅,暴力抗法的行为,干警果断依法处置,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以雷霆手段捍卫法律尊严。

在被控制并准备带离的过程中,赵某情绪逐渐平复,态度反差巨大,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并当场向干警诚恳道歉。步行至村口的路途中,赵某低声恳请不要与司法警察同行,以免被乡邻看见“脸上没光”。面对这一请求,干警并未生硬拒绝,而是默默卸下装备、步行相伴。“刚”不是蛮横,“柔”不是妥协,一步步行走在田间阡陌,藏起的是执法锋芒,托起的是人间温度。

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趁热打铁,严肃批评赵某的不当行为。“法官对不起,当时我在气头上,所以言行过激,现在想想很是后悔。”幡然醒悟的赵某主动书写《悔过书》,并再次向干警诚恳道歉。

鉴于赵某能够主动认错、真诚悔过,法院决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变更拟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赵某当场缴纳全部罚款,并明确表示将积极与银行沟通,妥善解决纠纷,不再逃避应履义务。从“拘留边缘”到“罚单落地”,从气势冲冲到理性沟通,此次惩戒让赵某真正警醒。

法官提醒:法律不是儿戏,司法不容挑衅。面对法院的依法执行,每一位当事人都应理性对待、积极沟通,任何企图以暴力、威胁或侮辱等形式对抗执行的行为,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更将面临法律的严肃惩戒,唯有敬畏法律、尊重法律,才能真正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倪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