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宣言 常祖楷 记者吴文珍)“法官,我看到吴某在他公司里,你们快过来!”2月3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许某的紧急来电。挂断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集结,立即驱车赶往线索所在地。
吴某与许某本为好友。2010年至2017年间,吴某以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许某借款共计90万元。吴某仅归还45万余元后便不再履约,许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吴某及其公司分期偿还本息共计91万余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吴某仍未履行,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多方查控,均未发现吴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月3日,接到许某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在该公司找到吴某。正当执行干警准备依法将其拘传时,吴某说明其公司即将接受相关部门检查,若此时被带走可能对企业日后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当场与许某沟通,说明情况。许某表示理解,同意由吴某当日下午自行到法院接受处理。吴某信守承诺,如约前来。执行干警结合吴某当前实际履行能力,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当场向许某支付1.8万元,并就剩余款项约定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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