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农历腊月十六,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步履匆匆,赶赴75岁卧病在床老人秦某的儿子家中,为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画上暖心句号。
秦某自生病卧床后,一直居住在大女儿家,由大女儿照料其生活起居。然而儿子受“老人应由儿子赡养”的传统固有思想牵绊,始终无法接受母亲住在妹妹家的事实,为此与两位妹妹屡次发生争执,甚至赌气拒绝支付母亲的赡养费与医疗费。老人心寒不已,一气之下将三位子女一同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四方最终达成协议:秦某仍跟随大女儿生活,三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600元,同时还需各自支付秦某2025年7月前已产生的医疗费4898.51元。但调解协议达成后,秦某儿子仍因母亲未在自家居住心存芥蒂,始终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秦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为了让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执行干警没有囿于“按协议机械执行”的固有思路,而是决定组织秦某的子女重新商讨赡养方案,从根源上化解兄妹间的矛盾,解开彼此的心结。
2月3日早上刚上班,执行干警便踏着冬日的寒露来到秦某的住所。围坐在秦老太的床前,执行干警一边宽慰着满脸委屈的老人,一边劝导兄妹三人促膝长谈,以法理为根基、以亲情为桥梁,耐心疏导、细致劝说。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明白白规定的,不管老人住在哪家,这份义务都推不掉。老母亲卧病在床,最需要的是子女的陪伴和照顾,而不是兄妹间的互相计较啊!” 执行干警先向儿子讲明法律规定,字字句句掷地有声。儿子红着脸,语气仍带着委屈:“我不是不想养,我早就在家里给妈妈准备好了房间,而且我认为妈就该住在儿子家,她住妹妹家不回来,我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也觉得旁人会说闲话。”一旁的大女儿忍不住眼眶泛红:“哥,妈生病后走不动路,我带她从医院看完病就直接回我家了,没想到你心里会因此别扭,我们怎么商量都成,别让妈难过就好。”
执行干警见状,又温和地劝解:“尽孝从来不是形式,不是非要老人住在谁家,而是实实在在的陪伴和付出。妹妹悉心照料老母亲,你心里有顾虑可以说,但不能用拒绝支付赡养费的方式置气,这既伤了兄妹情,也寒了老母亲的心。老母亲现在躺在病床上,看着你们兄妹不和,她心里能好受吗?”一番话,字字句句饱含温情与公道,像一缕暖阳,渐渐消融了兄妹间的隔阂与芥蒂。儿子低头沉默许久,抬眼时眼眶已红,他看着病床上虚弱的母亲,声音哽咽:“我错了,是我钻了牛角尖,光顾着自己的执念,忘了妈最需要的是什么。”见哥哥幡然醒悟,正视了自身的过错,两位妹妹也软了心肠,大女儿拉着哥哥的手说:“哥,我们现在明白你的心思了,既然你想接妈回家,那我们都支持,往后妈住你家,我们一有空就过来帮忙照料,洗衣做饭、端茶送水,我们一起分担。”二女儿也连忙点头:“是啊哥,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们一起照顾妈!”心结解开,兄妹三人最终达成一致:由儿子将母亲接回家中赡养,两位妹妹无需再支付赡养费,闲暇之时便到哥哥家中,一同照料母亲的饮食起居。
病床上的秦老太看着冰释前嫌的子女,脸上露出了久违的、欣慰的笑容。儿子看着母亲瘦削的脸庞,眼眶泛红,嘴角却漾着笑意,他紧紧握着母亲的手,哽咽着说出了心底的话:“妈,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这下好了,终于赶在春节前,把你接回家过年了!”(章诚仪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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