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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郎中”非法行医获刑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宋淑昕 阅读量:10000 2026-02-10 17:42:23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宋淑昕)非法行医不仅违反国家医疗执业准入制度,更易因诊疗不规范、用药不安全引发误诊误治,甚至酿成伤亡悲剧。在合肥包河,就有一名“江湖郎中”屡次因非法行医被罚仍不改,竟上门为病人非法输液致人死亡,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判处当事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自2014年起,胡某在未取得任何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合包河区某小区内私自开设诊所,长期从事非法诊疗活动。期间,其因非法行医行为,两次被合肥市包河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然而,胡某并未吸取教训,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依然置若罔闻,继续非法行医。2025年3月,同小区住户邢某身体不适,其家人未选择前往正规医院,而是联系了胡某上门诊疗。胡某仅作简单询问,便贸然为邢某配药并进行静脉输液。输液后,邢某病情未见好转,反而急剧恶化,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胡某主动自首,并对邢某家属进行赔偿,其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提起公诉。法庭上,胡某当庭认罪认罚,1月16号,包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上述刑罚。

检察官提醒: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人身权利。医疗服务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较高的风险性,国家实行严格的执业准入制度。任何未取得法定执业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既是对自身行为的极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极端漠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江湖郎中”信不得。无证行医者缺乏系统的医学教育和临床训练,诊断能力、用药安全、急救技能均无法保障,极易误诊误治,引发无法挽回的后果。

“上门服务”需警惕。对于非正规医疗机构提供的上门诊疗服务,尤其是输液等有创治疗,务必核实对方资质。输液本身存在感染、过敏、心肺负荷过重等多种风险,必须在有抢救条件的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

法律意识不可无。医疗从业者要敬畏法律,严守职业底线;公众要知晓法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履行对非法医疗行为的举报义务,共同净化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