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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拟货币为电诈团伙“洗钱”
来源: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公新 阅读量:10000 2026-02-09 18:07:14

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公新)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其匿名性、跨地域性特点被诈骗团伙盯上,成为转移、洗白赃款的“新通道”。2月9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获悉,警方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通过买卖虚拟货币,为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服务的犯罪嫌疑人。

事情追溯到2025年6月,新站区一男子使用手机时,无意点击一则弹窗广告,随手下载了一款交友软件。他未曾想到,这看似平常的一步操作,竟让自己坠入了诈骗分子精心编织的圈套。

下载软件后,该男子被诈骗团伙以“修复账号即可参与同城约会”为幌子,逐步诱导参与刷单返利活动。他一步步深陷骗局,最终被哄骗至线下指定地点交付黄金,累计被骗26万元。

接到报警后,新站分局民警立即启动案件侦办工作。在梳理这起刷单诈骗案的资金流向时,民警敏锐地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一条异常的资金转移链条。一名虚拟货币“承兑商”正暗中为诈骗团伙“洗白”赃款,其行为涉嫌洗钱犯罪。为查清真相,民警循着资金流向,开展了长达半年的追踪排查与缜密侦查,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身份信息及其藏匿地点。

2026年1月15日,抓捕组连夜奔赴四川,在刘某藏匿所在地将其抓获归案。随着审讯的深入,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实,2025年6月7日,刘某通过某非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售虚拟货币后,一笔涉案资金悄然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而这笔资金正是本案被害人程某某被骗款项中的一部分。刘某在收到资金后,明知其来源可疑、涉嫌违法,仍迅速将赃款提现至个人账户,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的违法犯罪并非偶然。自2020年起,他便投身虚拟货币交易领域,妄图 “快速敛财”。为规避监管,他通过境外聊天软件秘密联系上游买家,在多个非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与电信诈骗分子频繁开展虚拟货币买卖交易,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经审讯,刘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凡是要求网上购买黄金、虚拟币或将金条、现金当面交付给“第三人”进行“投资”或缴纳“保证金”的,都是非正常交易。任何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取现”、转账、洗钱等帮助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广大市民切勿因贪图小利而租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或参与所谓“简单取现赚佣金”等活动,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如遇可疑情况请拨打反诈专线96110咨询。一旦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