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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首部电梯安全管理法规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来源:梅觉明 阅读量:10000 2026-02-08 17:34:00

2月6日上午,宣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宣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宣城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安排。

随着宣城市城镇化进程加快,电梯数量快速增长,安全监管面临新挑战。截至2025年底,全市在用电梯总量已达21454台,其中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数量持续增加,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筹措等问题日益凸显。制定一部符合地方实际、具有针对性的电梯安全管理法规,成为迫切需求。

《条例》共二十三条,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保障安全”为主线,聚焦电梯安全管理全链条,作出多项创新规定:

在责任体系方面,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属地协同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并细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职责,填补了从房屋建设源头保障电梯安全的监管空白。

在风险防控方面,针对使用超过15年、故障频发等情形的电梯,建立了强制安全评估制度,评估结论作为电梯能否继续使用的直接依据,为老旧电梯科学管理提供了法定路径。

在资金保障方面,创新构建多元筹措机制,明确住宅电梯的改造、修理、更新费用可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并规定政府设立应急备用金,允许利用电梯广告等公共收益优先用于电梯维护,着力破解“资金难”问题。

在智慧治理方面,将“96366”智慧监管平台等成功实践上升为法规要求,规定新安装载人电梯应配置智能监测装置并接入统一平台,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电梯须安装视频监控,鼓励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车系统,推动监管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深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持续推进老旧电梯评估更新,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市民乘梯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动法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力守护人民群众“上上下下”的安全。(梅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