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赵锐 赵涵)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却在社区矫正期间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日前,肥西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手该县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对该名违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启动收监程序,并开展相关治理工作。
据悉,矫正对象万某因犯盗窃罪,于2025年9月25日被肥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年10月,肥西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万某存在超期未报到的违规线索,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检察干警通过调取法律文书、走访村委社区等方式,全面核实万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且拒不配合监管的违法事实,并快速固定关键证据。
针对万某严重违规情况,肥西县检察院迅速联合肥西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核查情况,随后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在监督过程中,检察干警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全程跟踪案件进展,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查找万某下落,持续跟踪法院裁定进程,同步监督执法全流程的合法性与规范性。通过公、检、法、司四方高效联动,2025年12月12日,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对万某予以撤缓收监。2026年1月7日,万某被依法收监。
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肥西县首例因超期未报到撤销缓刑收监的案件,对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形成有力震慑。肥西县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契机,深化以案促治,一方面,及时开展类案梳理和源头治理,向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健全报到提醒机制、完善动态监管措施”等靶向整改建议;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协作,通过数字赋能,打通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数据壁垒,着力构建“动态预警+主动核查”的前端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工作从“个案处置”向“全域治理”拓展,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深化。
日前,肥西县检察院已联合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专项监督行动,全面排查社区矫正监管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共同筑牢社区矫正的法治防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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