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宋旭)16岁在校学生阿乐(化名)因一时糊涂拿走同学手机并变卖,就在他不知所措等待法律制裁时,没想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一纸相对不起诉决定,不仅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还助其重返课堂。
2025年2月的一个午后,合肥磨店某学校教室里,16岁的阿乐趁同学不备,拿走同学一部价值4374元的vivo手机,随后将手机变卖,所得钱款大多充进游戏账户。警方找到阿乐时,这名刚满16岁的少年十分恐慌,担心自己的行为影响学业。
案件移送至瑶海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方霞及检察官助理周伊阳并未简单一诉了之。审查案卷时发现,阿乐系初犯,到案后坦白认罪,其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5300元并取得谅解,且阿乐多次表达想继续完成学业的愿望。
“未成年人犯罪,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我们的职责。”承办检察官提出相对不起诉建议,认为对阿乐适用相对不起诉,更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随后,检察官多次与阿乐所在学校沟通,为其争取到留校学习机会,并联合学校、家长制定帮教计划,定期与阿乐谈心引导。
如今,阿乐重返课堂后,发奋学习,专业课表现突出,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2月2日,瑶海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当面宣布。“如果不是检察官给了我一次机会,我可能早就辍学,甚至走上更歪的路。”阿乐告诉检察官,这段经历让他明白,犯错不可怕,只要勇于承认错误、知错就改,总有温暖的手会拉你一把。
瑶海区检察院的这起不起诉决定,不仅挽救了一个少年的人生,也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到了实处。在法治的阳光下,迷途的少年正重新扬起人生的风帆,驶向属于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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