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严翠 记者 吴文珍)“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申请人……我认罪认罚。”1月16日,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被告人叶某在听到判决结果后掩面痛哭。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叶某以翻建房屋为由,向李某借款10万元;一年后,又以“为儿子在合肥购置房产安家”为由,再次向李某借款10万元。然而自2019年3月起,叶某停止支付利息。李某多次上门催讨,均被叶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2021年7月,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叶某偿还20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叶某置若罔闻,始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更令人痛心的是,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等待执行过程中因肝癌离世。2025年4月,法院裁定变更李某的四位亲属为申请执行人。
执行过程中,叶某起初表面配合,之后却屡屡失联,即便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悬赏公告,甚至被依法拘留后,也始终没有任何实际履约行动。
执行法官深挖财产线索后发现,叶某并非“无力偿还”,而是蓄意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经查,叶某对外享有可结算的工程款,却故意拖延对账;更擅自将名下房产出售,将所得30万元售房款全部转入儿子账户,完全未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其一系列行为,已然超出民事违约范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涉嫌刑事犯罪。
2025年10月,全省政法机关部署开展打击“执行难”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联动发力,对拒执行为形成强力震慑。此前长期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的叶某,其活动轨迹被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寿县法院第一时间将叶某涉嫌拒执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快速侦办,于12月中旬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庭审现场,面对确凿证据,叶某对自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指控无任何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辩护人提出,案发后叶某已与申请执行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全额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取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合议庭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当庭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通讯员 严翠 记者 吴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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