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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侵名誉 当庭道歉并赔偿
来源:郭月 记者 常振龙 阅读量:10000 2026-02-02 22:11:50

1月28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涡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与温情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张某、李某系邻居关系,李某常常对外发布不实言论,声称张某的女儿并非其丈夫亲生,致使张某的名誉遭受伤害,影响到正常生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费3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优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向李某详细阐释了名誉权相关的法律规定,严肃指出其行为已构成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劝导张某尝试以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在诉讼上耗费过多精力。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庭向张某道歉并出具书面道歉信,同时支付相应赔偿款,至此这场风波在法治的框架下圆满落幕。(郭月 记者 常振龙)